我公司拟对2023年春节氛围营造材料进行竞价采购,现诚邀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服务能力的单位参加,项目详情如下:
项目名称:2023年春节氛围营造材料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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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名称:宜昌市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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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冯先生 |
联系方式 |
13551598508 |
询价项目范围及其他描述 |
详见报价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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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间段 (工期) |
以甲方需求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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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条件要求 |
一、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备较强供货能力;营业执照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竞争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参加招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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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要求 |
1.报价要求:报价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询价函及其附件要求报价,最高限价为329430元;乙方单位私自变更内容,甲方有权拒绝。 2.报价要求:报价函发送时间为2022年12月13日至2022年12月15日 ,报价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报价函及其附件要求报价,乙方单位私自变更内容,甲方有权拒绝。 3.报价单(投标书)组成:(1)报价函;(2)营业执照盖鲜章;(3)法人授权书;(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5)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格式自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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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要求 |
1.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行业相关要求; 2. 参与报价单位按照报价函上的要求提供样品,样品与报价函一同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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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函提交 时间 |
报价函递交截止时间: 2022 年12月16日10:00时(北京时间)(现场方式提交)。 递交地点:宜昌市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宜昌市北外环东路10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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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要求 |
各方应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与本次报价,过程如有围标、串标、陪标、行贿等不廉洁行为发生,宜昌市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将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已中标的中标无效,并向市政公司赔付补偿金(合同金额的2%);已签订合同的,中标企业不履行合同市政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取补偿金(合同金额的2%);并由违约方按合同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市政公司可对违规方采取必要措施(包含但不限于暂停支付所有应付账款,或通过司法途径向供方追偿由此造成市政公司的一切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 2.其他违规方向市政公司按照招标金额(无控制价则按中标金额)的2%支付赔偿金。 3.市政公司有权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向违规供货方主张权利。 4.市政公司有权将违规方列入报市政公司的黑名单并报城投公司,在城投集团内永不合作。 |
附件:竞价函